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,员工要求两倍工资赔偿?案例:某员工在一家公司工作五年,企业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,现在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企业赔偿二倍工资。 分析及解答: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 第十条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;已经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; 第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过之日起 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 根据以上案例,公司违反第十条规定,对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。其一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,直到双方补订劳动合同前一日为止。其二,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,则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一份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公司针对以上案例的应对策略: 公司可采用诉讼时效期过期作为抗辩理由,请求驳回劳动者的上诉。因为,支付二倍工资适用于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,案例中员工是5年未订立劳动合同,诉讼时效已经过期2年。 同时,公司需要注意,2倍工资的标准指按照正常工资*2,这里工资基数是否包含除基本工资以外的加班费、各类奖金等其他劳动对价,各司法实践观点并不一致,需要具体参照地方规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