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汇算清缴于2022年3月1日开始了!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宜,已经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文件予以通知 2021年汇算清缴于2022年3月1日开始了!!! 作为纳税人的您,知道吗? 如何进行汇算清缴?哪些纳入个人范围?您都清楚吗? 以下内容将罗列一些您可能还不清楚的问题,敬请关注: 1、年度汇算的内容 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“查遗补漏,汇总收支,按年算账,多退少补“ 公式:应退或应补税额=((综合所得收入额-60000元-”三险一金“等专项扣除-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捐赠)*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)-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的主体: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 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: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。同时,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,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。 综合所得收入额:
税率&速算扣除数
2、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纳税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需办理年度汇算: (1)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的; (2)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 (3)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; (4)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 3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——退税 申请退税:预缴税额>应纳税额 (1)纳税年度综合收入额不足6万元,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; (2)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,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; (3)因年中就业、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,基本减除费用、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、子女附加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、企业(职业)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、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; (4)没有任职受雇单位,仅取得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需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; (5)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税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的; (6)预缴税款时,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,如,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; (7)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,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。 4、纳税年度内取得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: (1)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,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检出费用(5000元/月); (2)除工资薪金外,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各项总额好所得的收入贾总后,导致适合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。 Tips: 因使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所得的,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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